按照《许昌市202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1.5: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按照以上原则,共确定考察对象37名(名单见附件)。
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
附件:许昌市202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pdf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6日